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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借資料

甲:中華基督教會望覺堂借用場地細則(2018年4月9日修訂)

(A)  對象:
  1. 基督教團體:必須與本會信仰相符。
  2. 非基督教團體:必須為本港合法註冊團體,與本會信仰無抵觸並經堂執行委員會核准方得借用。

(B) 用途:
  1. 禮堂:只提供作基督教婚禮、佈道會、培靈會、感恩會、退修會、研討會或經本堂堂執行委員會同意之聚會。
  2. 副堂:可作舉行小型聚會等用途。
  3. 議事堂:可作會議、研討會或訓練等用途。
  4. 聚會室及其他場地:可作舉行小型聚會或本堂主任認為合適之活動。

(C)手續:
  1. 借用禮堂舉行婚禮者,請參照「借堂舉行婚禮細則」。
  2. 其他團體必須書面來函清楚說明借用日期、時間、用途、人數及負責人等詳細資料,並須連同回郵信封,以便回覆。口頭或電話登記恕不接受。
  3. 借用本堂場地,須經本堂堂執行委員會通過方可借用。

(D) 注意事項:
  1. 凡借用本堂者,必須保持堂內清潔,愛護本堂公物,不得隨意移動任何佈置及擺設,如有特別佈置,須於借堂前一個月向本堂申請,經本堂審核批准後方可佈置,牆上不得有任何張貼,以免損壞牆壁。
  2. 所有燈光、音響及空調,必須由本堂職員開關,不得擅自使用音響器材、射燈或接駁任何擴音及電動器材等。
  3. 未經本堂許可,不得進行攝錄、攝影或錄音。如經批准,有關人員亦絕對禁止進入聖壇上進行攝錄及攝影
  4. 不得在本堂範圍內吸煙、飲酒,進行非法或不道德活動。未經本堂事前同意,亦不得在本堂範圍內派發單張、書刊、經營售賣或進行籌款活動。禮堂內絕對禁止飲食(聖餐除外),並請勿喧嘩。
  5. 申請人如需使用電琴,必須由本堂代為約請指定司琴;申請人必須透過本堂給予每位司琴酬金500元(不包括在服務費內);如本堂未能請到司琴時,恕不提供該項服務。申請人須自備司琴彈奏鋼琴。
  6. 若出席活動者不幸有任何傷亡或遭受任何損失,無論是金錢或法律上的責任,須由借用人負責。又本堂若因此而蒙受任何損失或負上任何責任,借用人須悉數賠償本堂所有損失及承擔一切責任和後果。
  7. 交還場地前,借用團體必須妥善清理場地及根據原來狀況擺放各項設施。
  8. 其他注意事項得由本堂視乎情況而隨時通知。
  9. 如借用團體違反細則中任何一項,或遇特殊情況,本堂可隨時終止其借用場地,借用團體須立即交還所借場地,並對其在本堂進行之一切活動負責,而所繳之費用本堂概不退還。
  10. 如因天氣情況惡劣(八號及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高懸)而未能舉行所定之聚會,借用團體可與本堂另商時間舉行,或退回已繳費用取消借用。
  11. 借用本堂場地,本堂不提供車位泊車。所有車輛請使用鄰近公眾停車場。

(E) 費用:
  1. 借用團體申請經批准後,須把訂金(場地借用費之半)以劃線支票支付(支票抬頭:「中華基督教會望覺堂」),寄回本堂,經收妥後,申請才正式落實。如借用團體取消借用,本堂概不發還訂金。
  2. 借堂須先付3000元賠償按金。如無損毀,按金退回。如有損毀本堂任何裝置或設施,借用團體須負責全數賠償。
  3. 借用團體須於借用一個月前以支票預先繳付全部費用。
  4.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免收借堂費用,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借堂費以七折計算,基督教大樓內各機構借堂費以八折計算,其他收費按實際情況繳交,空調費及服務費亦依規定收費。
  5. 如有特別情況,有關團體可來函本堂堂執行委員會,經通過後可作個別處理。
  6. 本堂同工概不接受任何額外小費。

場地 借用費 空調費用 服務費 賠償按金
禮堂(約可容400人)
(非婚禮用途)
首三小時:6000元
額外每小時:2000元
500元/小時 300元 3000元
副堂(約可容180人) 首兩小時:3000元
額外每小時:1500元
250元/小時 300元 3000元
議事堂(約可容50人) 500元 100元/小時 100元 3000元
聚會室及其他場地 400元 100元/小時 100元 3000元

以上收費除另有說明外,以每小時計,不足一小時亦以一小時計 ;
本細則所定費用,本堂保留調整之權利。

按此下載《借用場地申請表

乙:借堂舉行婚禮細則
(2018年4月9日修訂)

(A) 申請手續
  1. 本堂只接受由申請人填具之申請表連同回郵信封,恕不接受口頭或電話登記。
  2. 本堂只接受申請人連同所屬堂會主任牧師或傳道來函推薦申請,單由信徒來函申請恕不受理。
  3. 申請借堂男女雙方必須為基督徒,具所屬教會之證明,經本堂堂主任通過後方可申請借堂。
  4. 推薦信內容須包括下列數點:
  • 申請者及其未來配偶之姓名及所屬堂會(請註明受洗日期及施洗者姓名或轉會日期)之證明;
  • 上述兩人是否正在/將會接受婚前輔導(這點是申請資格的先決條件);
  • 借堂舉行婚禮日期、時間、借堂時限、需否簽署婚書 (如不需簽署婚書,則舉行結婚感恩崇拜,但事前必須出示合法之結婚證明);
  • 申請者聯絡電話。

(B) 繳費手續
  1. 申請經批准後,須於三週內將訂金港幣3000元寄回本堂,支票抬頭「中華基督教會望覺堂」,以便落實申請。如取消借用,訂金概不發還。
  2. 借堂須先繳付賠償按金3000元。如無損毀本堂裝修或設置,賠償按金如數發還。如有損毀本堂裝修或設置,借用人必須照價賠償。
  3. 借堂費用餘款須於婚禮日期最少六個月前繳交,否則作取消借用論。

費用:
本堂基本教友 中華基督教會教友 其他宗派教友
禮堂借用費 (首三小時) 4000元 10000元 13000元
超時借用 超時借用每小時2000元不足一小時亦作一小時計
服務費 1000元 (不包括司琴)
空調費用 500元(每小時計,不足一小時亦作一小時計)
賠償按金 3000元


(C) 注意事項
  1. 婚禮之簽證者必須為本會牧師,婚禮參照本堂慣常用之結婚禮儀,若借堂者希望加插任何程序,須先徵求本堂主任的意見及指導,再將草稿交本堂,經同意後,方好付印。
  2. 凡借用本堂者,必須保持堂內清潔,愛護公物,不得隨意移動任何佈置及擺設,牆上不得有任何張貼,以免損壞牆壁,如有特別佈置,須於借堂前一週交來本堂審核批准後,方可佈置。
  3. 所有燈光、音響及空調設備,必須由本堂職員開關,不得擅自使用擴音器、射燈或接駁任何擴音線路、電器等。
  4. 未經本堂許可,不得進行攝錄、攝影或錄音。如經批准,有關人員亦絕對禁止進入聖壇上進行攝錄及攝影
  5. 不得在本堂範圍內吸煙飲酒,進行任何違法或不道德之活動,或派發未經本堂同意之傳單及進行任何收費或籌款活動。(*禮堂內絕對禁止喧嘩及飲食)
  6. 申請人如需使用電琴,必須由本堂代為約請指定司琴;申請人必須透過本堂給予每位司琴酬金500元(不包括在服務費內);如本堂未能請到司琴時,恕不提供該項服務。申請人須自備司琴彈奏鋼琴。
  7. 若不幸有出席活動者有任何傷亡或遭受任何損失,無論是金錢或法律上的責任,須由借用人負責。又本堂若因此而蒙受任何損失或負上任何責任,借用人須悉數賠償本堂所有損失及承擔一切責任和後果。
  8. 借用人必須妥善清潔場地及根據原來狀況擺放室內設施,方可交還借用地方予本堂。
  9. 其他注意事項得由本堂視乎當時實際情況隨時通告週知。
  10. 如借用人違反細則中任何一項,本堂可隨時終止其借堂,借用人須立即交還所借用地方並對其在本堂進行之一切活動負責。所交款項概不發還。
  11. 申請表格可於婚禮前十八個月內遞交本堂,經本堂堂主任通過後方會通知申請人是否接納申請
  12. 如有疑問或意見,歡迎來電查詢。本堂同工不收額外費用。

備註:凡借用本堂舉行婚禮,必須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婚姻條例辦妥法律手續,並於婚禮舉行一星期前將婚姻註冊官簽發之「結婚准許証書」直接交予本堂堂主任覆核,方可舉行婚禮
(本細則所定費用,本堂保留調整之權利)

按此下載《舉行婚禮申請表》